上一篇
传深圳325新政“缓期”三个月执行 非深户受益下一篇
2016年要不要买房 看完这10句话让你不再纠结[摘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购房者应在办理购房手续或房屋过户手续时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交纳住宅维修金。
近日,宝安区住宅局在桃花源科技创新园举办业委会规范运作法规政策专题培训,并对物业维修资金的法规政策进行专项解读,全区业主委员会代表10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区住宅局邀请了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副秘书长吴春兴及市维修基金中心专家前来为业主委员会代表们授课。培训中,吴春兴重点讲解了业主大会筹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多问题及依照法律法规的处理程序,并对业主委员会代表们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据介绍,物业专项维修金俗称房屋“养老金”。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购房者应在办理购房手续或房屋过户手续时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交纳住宅维修金。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国家有关规定将新建房的维修基金的收款、用款等使用过程进行专户管理。为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证广大业主的权利,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安全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物业专项维修金的使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区和谐和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 zhangyunxiang
热门楼盘
查看更多热门楼盘>>团购报名